各二级教学单位:
根据辽宁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第三十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》,经研究,决定开展组织申报相关工作。现将通知及材料发送到群内,请各位领导重视,传达给系部每一位教师,先由系部进行评选,并按类别和项目进行排序(命名为“系部名称+类别+项目+名次”),按时将作品材料上交学院组织评审,过期视为放弃。
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《交流活动指南》 ,请将作品材料以系部为单位(文件夹命名为“系部名称+第30届信息化交流作品”),于2026年7月12日下午4点前发送至邮箱;lndzgcjwc@163.com中,过期不予受理。
教务处 2026.6.28